4月17日,潜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昌文赴余井镇黄岭村张恨水故居实地考察文物保护工作。市文旅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显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赈、余井镇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
张恨水故居始建于清末,为清军江西南昌协镇张兆甲(张恨水之祖父)旧居,章回小说大家、通俗文学大师张恨水在这里度过了他躬耕苦学、习文著作的少年时代,先后在此写作《旧新娘》《青衫泪》等著作,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现为安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杨昌文检察长通过实地考察,深入了解文物保护情况和现存的问题,与文旅体局分管负责人就如何保护好和利用好张恨水故居进行了交流。
杨昌文检察长指出,张恨水故居是我市重要文化资源、旅游资源,保护好利用好此地,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周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潜山“文旅兴市”战略,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文旅体局的沟通协作,共同守护好潜山珍贵的文物资源,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