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在冬日里送来温暖,缓解了我家庭的燃眉之急,让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近日,潜山市检察院为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万某发放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和3000元的关工委助学资金,万某激动地表达感谢之情。
万某丈夫孙某是储某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2007年,孙某被伤害致死,留下14岁的女儿和11岁的儿子,近十年来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均靠母亲万某一人在外打工维持生活。现女儿大专毕业后出嫁,儿子在安徽理工大学读大三,前期两个孩子读书开销很大,除亲戚资助外,还欠下很多外债。加害人储某虽经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12万余元,但潜山市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发现储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万某家庭因案致贫,成为痘姆乡仙驾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为帮助万某儿子小孙顺利完成学业,减轻这个困难家庭的负担,潜山市检察院积极争取,为其申请到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同时该院还积极与关工委对接,在市关工委的大力支持下,为小孙申请到3000元的“脱贫攻坚 关工助力”专项助学资金,解决了小孙学习和生活的后顾之忧,将司法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申请人心坎上,充分体现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储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