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潜山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昌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服务大局,精准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多发性犯罪,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7人,起诉338人,其中批捕偷越国(边)境犯罪11人,起诉38人;批捕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39人,起诉107人;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人,起诉69人,追回赃款12万元。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人,起诉14人。审慎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涉案企业人员2人,不起诉9人。开展涉民企、经济类犯罪案件“挂案”清理,依法监督撤案7件。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责成2家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如对涉滥伐林木案的某林业公司启动企业合规审查,牵头组建第三方评估小组,三个月考察期满后通过整改评估验收,依法对企业主从宽处理,帮助企业“活下去、发展好”。
推动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市政府与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26家成员单位参加,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健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保障协作三项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常态化运行“河(湖)长、林长、路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水利部门、乡镇政府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大力整治河道周边违章建筑妨碍行洪安全等突出问题;推动林业部门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加拿大一枝黄花”破坏生物多样性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守护林业资源安全;聚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道路安全”专项行动,与公安局、交运局等部门共同对学校周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多轮联合巡查。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7家单位聘请行政执法领域专业人员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加挂“外脑”。我院被评为安庆市林长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84人,不起诉129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1%。针对类案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首办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化解刑事案件矛盾纠纷8起。妥善办理群众信访15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国家安全、禁毒、公益诉讼等主题法治宣传13场、受众5000余人,发布电信诈骗典型案例4起,拍摄《谨防网络诈骗“剧本杀”》普法微视频,被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转载。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做法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人,起诉16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2人,起诉4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其中2人考上大学。开展社会调查31次,针对监管保护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监护令31份。联合教育局、妇联、关工委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公安、文旅体局深入城区娱乐场所、宾馆等开展涉未成年人专项检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举办防止校园欺凌、防范网络诈骗等法治讲座10次,提高在校学生远离违法犯罪和避免不法侵害意识。陈升华检察官工作室被评为安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能动司法保障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帮助帮扶村债务化解、村两委办公条件改善等。践行“应救尽救”,加大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救助力度,司法救助52人27.4万元,其中未成年人3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16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3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2人,帮助3名老人挽回经济损失。针对人社部门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金申请、管理和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
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我市某道路施工标段作业产生的污水外排,影响水源地水质的问题,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引导企业文明施工,在保障重点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共同维护好周边生态环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办案促进行业治理,如督促行政机关对官庄河水污染履行职责案,推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开展石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坚决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如督促市消防大队等五家单位对安徽某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存在火灾隐患履行职责案,以“我管”促“都管”,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消”字号产品全面排查整治,市卫健委对3家违规药品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执法检查。
三、深化监督,履职尽责守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1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纠正漏捕15人,纠正漏诉16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被采纳16件,对刑事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并被采纳15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3件。运用大数据核查监督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88.3%,量刑建议采纳率98%。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件3人。撰写《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查处情况分析及治理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联合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检查。
优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等各类案件39件,其中以出现新证据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类检察建议3件;提出执行检察建议20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8件;作出终结审查决定5件。与市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共同汇报、案件再审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仲裁机构等部门的协作,提升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治理效能。1起依职权监督案入选安徽省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类检察建议3件;提出行政执行检察建议4件。开展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根治欠薪等专项监督活动,注重维护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撤销梵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婚姻登记案被《安徽法制报》报道,并得到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从源头防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全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郭某某与市人社局等部门工伤保险行政给付纠纷监督案件中,通过检察公开听证,化解行政相对人“心结”,当事人再审期间申请撤诉并主动退回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潜山市委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1件,行政机关均在法定期限内回复并采纳,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积极稳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等传统法定领域外的新类型案件,如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快递单据等存在泄漏个人信息风险情形的专项法律监督,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公益诉讼条款落地见效。用好信息化平台,组织13名社会各界志愿者参加全省“益心为公”云平台同堂培训。开展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宣传,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汇聚更多公益守护力量。
四、强基固本,倾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组织专家讲座、专题学习、专门研讨,举办二十大知识测试,检察长到乡村振兴帮扶村专题宣讲,推动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入行。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设立检察长奖励金,全面实施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举办“与法同行 思辩青春”青年干警辩论赛,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动力。重视检察理论研究,编印《潜山检察》,收录干警调研文章20篇。1篇调研文章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资料库。2022年集体和个人18次被上级表彰。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从严治检作风年”活动,推进“一改两为”、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常态开展警示教育、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廉洁提醒等,实现作风转变、纪律严明、效率提升目标。主动配合、虚心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生态专题调研和日常监督,根据驻院纪检组反馈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和日常监督意见函,完成问题整改15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36件。
主动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推进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0条、程序性信息405条,公开法律文书90份,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实时动态发布检察信息428条,其中原创101条。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召开检察听证会85次,其中线上直播听证2次。聘任2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为检察听证员,参与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当事人诉求强烈的案件审查听证工作,助力化解社会矛盾。
各位代表,一年来,潜山检察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检察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服务大局、保障发展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队伍战斗力有待加强,队伍青黄不接、本领提升不快等问题依然突出。四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未彻底根除。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加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一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潜山、法治潜山,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记国之大者,在能动履职中输出检察动能。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跟进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加大企业合规推进力度,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深度推进诉源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践行人民至上,在司法为民中诠释检察担当。持续推进检察为民实事,守护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钱袋子”“邮包里”的安全。以“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手段深入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刑事和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运用办案监督、综合救助、支持起诉等手段,形成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立体化保护。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在法治建设中扛起检察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阐述,深化“府检联动”,在护安维稳、护航发展、公益保护、基层治理、维护权益、法治宣传等方面,加强同党委政府、行政机关联合联动,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拓展民事检察监督渠道,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双赢多赢共赢”。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通过办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致力素能提升,在从严治检中夯实检察根基。全面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把“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章,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党建+业务,推动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强化专业素能培养,补齐履职能力短板,努力提供更好更优检察服务。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深化“一改两为”,以严管厚爱倒逼检察人员担当尽责、务实清廉。
各位代表,踔厉奋发新时代,勇毅前行向未来!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团结奋进、担当实干,为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潜山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