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潜山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潜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房振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检察工作
201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四个潜山”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9件11人,其中协查要案(副处级)1件1人,贪污50万元以上、挪用百万元以上大案3件3人。所立案件全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除1人法院正在审理外,其他10人审均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重点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和基层站所、基层组织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查此类案件5件6人。如某基层农技站负责人方某涉嫌贪污、挪用、侵占农业项目资金案,侦查部门深入镇、村、户,认真梳理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审计结论,锁定犯罪证据,成功提起公诉,方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五个月。何某贪污财致资金95万元案、吴某挪用教育资金330余万元案,系我院建院以来立查的贪污、挪用案值最大的案件。针对该两案提交预防调研报告,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预防调研报告。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积极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可能存在的渎职行为依法审查,对不构成犯罪的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安防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以“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反渎检察社会认知度,激发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加强对网络重点舆情的研判,从中注意发现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努力破解渎职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的“瓶颈”,推动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将预防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一同部署、一并抓落实。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6件。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与县纪委建立联动教育、联合督查、联系会议、廉政共建四项合作机制;与县委党校合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讲堂;与县招投标管理局合作建立招投标廉洁准入机制;深入开展“百堂讲座进乡村”活动,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为有关单位提供查询百余次,为重点投资项目保驾护航;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分析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为县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二、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职责,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重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8人,同比下降5.4%,公诉147人,同比下降22%,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6人,同比上升136%,不起诉25人,同比持平。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性犯罪,从重打击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何某绑架儿童致人死亡案、杨某强奸、狠亵儿童案,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刑检部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起诉,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两犯罪嫌疑人死刑和18年有期徒刑。陈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主犯尚未归案的情况下,我们支持公安机关意见,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同时,按照县委的处置方案,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原则,促成当事人和解38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份机制,对拟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矛盾,制定化解预案。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立与上级检察机关及县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推行带案下访、联合接访、与网民互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涉检信访。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亲情会见、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不起诉封存等制度,对涉案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捕3人,不起诉7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为大局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有效途径,认真开展联系企业和与基层组织结对帮扶工作。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与协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职能互补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社会管理机制,努力形成促进社会管理的合力。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预防及整治建议,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决定》,积极对接修改后“两法”对检察诉讼监督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规范监督程序,着力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以刑代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应当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件;对不应当立案的,督促撤案2件。对应当速捕、应当起诉的,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4人。认真执行审查速捕队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支持和保障律师法执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推行量刑建议制度,对一审裁判及时认真审查,对量刑不当的,提出抗诉1件。
加强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进一步加强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巩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成果。重点加强监管安全检察,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开展保外就医、刑罚变更执行等专项检查,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全年无超期羁押。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会同侦监部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民行检察工作重心转移到对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上来,着力在宣传上下功夫,通过布点宣传、走访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与城区律师事务所联系、与网民互动等多种途径,提升民行检察社会影响力。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探索民行检调对接机制,注重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全年共和解息诉民行申诉案件18件,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设检察职业道德讲堂、举办“十八大”精神学习周、邀请党校教员讲授“中国梦”、组织党史知识竞赛、省市县三级院党建“联动联建”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定信念、开拓进取、忠诚履职,夯实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思想基础。
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以学习贯彻修改后“两法”为重点,开展全员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通过院领导及业务骨干授课、组织修改后“两法”知识竞赛、评选办案能手和业务尖子、举办省级死刑案件观摩庭、组织客观性证据审查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确保了修改后“两法”的顺利对接。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重点做好案件集中管理、“统一”业务软件和政法专项经费管理软件的应用、检察门户网站升级改版、机要通道建设、监所检察室联网、创建省特级综合档案室、巩固全国控申文明接待室等基础性工作,夯实检察事业与时俱进、长远发展的根基。
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自身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深入贯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代表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职务犯罪庭审、参加个案听证评议。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修正办案流程,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出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量刑建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征求被害人意见、交通肇事案件议案规则等多项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少数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等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几年将是新老检察交替的凸现期,工作接力中的矛盾和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检察工作的发展。三是修改后“两法”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办案力量不足、保障相对滞后的矛盾更加明显。对这些问题, 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着力服务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着力服务深化农村改革,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和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洽环境。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把反腐败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和责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惩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以预防也是生产力的理念,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深化细化实化预防措施,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保障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从严打击严重侵财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涉恶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杷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加大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对重大刑事案件介入引导侦查,提高立案监督案件、抗诉案件质量。加强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纠正刑事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利益。
四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从严治检,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勤勉、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使检察机关成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忠实实践者。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顺应人民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实现检察事业自身发展,为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平安潜山、法治潜山建设,为服务和保障我县加快转型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砥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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