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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2年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1230日在潜山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潜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房振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

 

2012,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在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保障民生上下功夫,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主动融入潜山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以执法办案为主要途径,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契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完善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为我县经济平稳

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净化生产经营环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商业贿赂、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公平竞争,着力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10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立案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提起公诉3,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岀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听取各方诉求,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涉众案件。在办案的各个环节,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尽可能做到不因办案而影响发案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院班子成员经常走访对口帮扶企业,主动听取相关企业对检察机关安商、扶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积极参与多部门联调稳控工作,对疑难复杂的涉检信访,及时初查,不构成犯罪的,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依法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老上访户信访22,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积极参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两非”整治行动。加强和改进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影响评估和集中教育活动,坚持每月摸清底数,准确掌握人员动向,较好地落实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刑事犯罪。坚持“教育在先、感化在先、区别对待”的原则,分案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较好的,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并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对于屡教不改、暴力倾向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予以打击。

二、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当前,刑事发案仍在高位运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制毒贩毒等团伙犯罪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城乡稳定和群众安全。县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公安、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行动,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3,提起公诉188,徐某、王某等为首的40人涉嫌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的团伙犯罪案件,以刘某、林某为首的26人涉嫌制毒贩毒案件,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我院刑事检察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加班加点,认真审查每一起犯罪事实准确区分各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及时准确作岀批捕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年来,刑事检察部门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积极推行检调对接机制,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一般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尽可能不捕、不诉,以无逮捕必要不批捕11,以情节轻微相对不起诉25人。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或者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等风险进行研判,有针对性地拟定处置预案。周某因邻里纠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因民事赔偿长时间不能落实,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不断上访,检察机关多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周某从轻判处刑罚,巩固了和解息诉成果。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处此类职务犯罪案件612,其中大案48,科级干部1人。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对基层有关人员在实施涉农惠民政策中出现的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查处力度,立案侦查47人。配合县纪委深入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对一些经营网点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八百余万元。

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深入贯彻高检院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沟通与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立案查处行政执法人员涉嫌渎职犯罪2,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积极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对重大安全事故背后可能存在的渎职行为进行认真审查,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安防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行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结合个案,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在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相关乡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规范惠农资金管理,起到了“查处一案,预防一片”的良好效果。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130,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92,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推进预防警示教育进机关活动,派员在多个部门作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为县委党校学员上法制教育课,进一步延伸了预防触角。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县委、人大、政府提交了本县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积极探索诉讼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在增强监督效果上下功夫。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监督与配合相统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机关相互通报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定期相互通报刑事发案、立案、破案和刑事立案监督批捕、起诉等情况,重大案件随时通报。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从批捕、起诉角度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追捕、追诉各1,追加犯罪事实5,有效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实施监督。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公诉中依法提出的概括性量刑建议均被人民法院采纳。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的原则,努力构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提请抗诉4,建议市院提请抗诉3件,督促、支持起诉5,发再审检察建议2,和调息诉6件。在4个基层司法所设立了民行检察工作联络站,168个村级基层组织寄送了“民行职能明白单”,在“潜山论坛”开设民行检察专栏,畅通检民联系渠道。上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这一创新举措,派专人来我院进行调研,准备在全省予以推广。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常年驻所检察,把监督重心放在刑罚执行、看管安全和防止超期羁押上。配合看守所加大对“牢头狱霸”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10名监外执行罪犯重新违法犯罪的,建议主管机关撤销缓刑。县看守所连续15年无超期羁押、无在押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无刑讯逼供,驻看守所检察室第三次被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牢固树立强基固本思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强化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警讲政治,始终不渝地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讲宗旨,始终不渝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讲法治,始终不渝地维护公平正义;讲操守,始终不渝地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着力构建检察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共同价值追求。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为重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领导素能轮训和业务知识竞赛、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开设周末检察讲坛,组织干警轮流上台讲课。队伍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

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自侦立案案件由本院纪检组牵头组织回访。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健全优化机关管理制度,加强上下班纪律、警车管理使用和机关文明卫生的督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有了进一步提升。

大力加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的坚强保障。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内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地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交办案件,认真落实副检察长向人大述职接受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采取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个案听证、参与案件回访等多种形式,全面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2年是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争先创优取得成效较为显著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第四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创建文明接待室和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院党总支被县直工委评为先进党组织,6名同志被上级检察院记功、嘉奖,4名同志在省、市院业务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历来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适应,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不平稳,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基础工作相对薄弱,装备落后、人员不足等问题依然是影响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3,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建设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作出新贡献。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握大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大会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价值、理论贡献、实践要求。要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融入到推动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严重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治安大局稳定。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围绕“平安潜山”建设,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潜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三要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党的十八大对反的治安环境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查办并严肃惩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加大对国土、资源、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通过查办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促进我县的反腐倡廉建设。在严肃查办职务孔罪同时,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

四要继续坚持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各项新要求,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提升诉讼监督水平。正确处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与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关系,完善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机制,努力増强监督实效,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五要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执法为民,保持清正廉洁,严守党纪和检察人员纪律。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党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保障,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更好地促进诉讼民主、诉讼文明、诉讼公开和诉讼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而砥砺奋进,为促进潜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