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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1年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一2012111日在潜山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潜山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房振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7年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来检察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县十四届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要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全面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工作,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重视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故意伤害、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对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打击涉枪涉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四黑除四害”、扫黄打非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562,经审查,批准逮捕477,批捕人数较上五年上升10%。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841人经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64,起诉人数较上五年上升21%

汪某、余某故意杀人案,江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案,张某故意伤害案等一批影响恶劣的大案,其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从快批捕起泝。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田某等9人拐卖儿童案,检察机关远赴湖北补充取证,最终锁定田某系该案主犯,人民法院采信公诉意见,从重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十二年。20116月份以来,刘某等9人多次结伙在县城持刀抢劫,以余某等7人为首、涉案达数十人的5个涉恶团伙多次聚众斗殴、结伙抢劫,严重影响了城区安全,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快侦快结,我院刑检部门提前介入,积极配合。目前,已有30余名涉案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坚持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重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完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改进办案方式,着眼于教育、感化、挽救,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刑案件以及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认真评估办案风险实行检调对接,推动刑事和解。对侵害方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充分谅解的轻刑案件,认为无逮捕必要而作出不批捕决定的60,依法不起诉55,建议法院从轻、减轻量刑18人。人民法院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都适用了缓刑。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2007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五年来共立案侦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5768,立案总数较上五年增长52%,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占70%、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6,追缴赃款1200余万元。

在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中,我们注意突出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医疗购销、城建、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和司法腐败案件,突出查办危害群众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了龙潭乡原党委副书记、县综合经济开发区第四拆迁组组长郑某挪用征地补偿款103万元大案,郑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突破了马某挪用公款80万元悬案,马某在潜逃两年后,惧于强大的追捕压力,被迫归案。针对马某的百般狡辩,检察人员充分运用侦查谋略,彻底查清了其作案过程及犯罪事实,马某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我院还立案查处了九成监狱一名副处级、一名正科级监管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案。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我们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严格规范初査、侦査活动,慎用强制措施注意保护举报人和证人安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确保了办案安全。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查处难是检察工作的一大难题,如何破解难题,取得实效,是摆在全体检察干警面前一个严肃的课题。为此,我们主动出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相互移送制度,明确主攻方向,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深挖渎职犯罪。五年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1112,立案数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打击和预防有机地结合起来。继续在金融、供电、电信、税务等系统开展廉政单位共建活动,构筑起检察机关监督指导、部门积极参与、权责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积极开展城建领域廉政工程建设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及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建立了1997年以来行贿受贿犯罪档案,向有关部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査询,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坚持不懈地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和法律宣传活动,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扩大了办案的后续效果。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着力解决司法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机制,坚持公安、检察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全面了解刑事发案、破案情况,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0余件。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强化对侦査活动的监督,确保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对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加强对公安报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审查,追捕37,追诉16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配合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起诉时依法提出的近百件概括性量刑建议均被人民法院采纳,促进了量刑公开、公正。加强对法院刑事裁判的审查,3件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均得到改判。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认真开展核査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少数监外罪犯重新罪或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建议有关部门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立紧急预案制度,督促看守所消除安全隐患,纠正监管失察行为,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县看守所连续十四年无超期羁押、无刑讯逼供、无安全事故。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的原则,通过抗诉和建议再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102,提请抗诉43,建议提请抗诉11件。积极探索建议再审、支持监督起诉、民事和解、检察建议等民行检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改判或调解结案33件。县城某宗商业用地使用权竞买时,竞拍人恶意串通,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该案查处后,我院跟踪监督,建议有关部门收回该宗土地,经重新组织拍卖,国家增加收益数千万元。

依法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完善涉检信访办理制度,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活动。扎实开展涉检信访督办年活动,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老上访户信访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积极推进联调稳控信访工作新机制。对涉检信访逐件摸排,拟定疏导处置预案,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协调、息访工作。认真办理刑事申诉案,通过释法说理或立案复查,促使申诉人息诉罢访,连续7年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情况的发生。

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以创建市、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外监督,干警突破案件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组织领导、兼顾统筹能力和执法水平,提高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大局观、价值观、业绩观和权利观。深入开展“检察干部下基层,当好群众贴心人”活动,领导联系、部门共建、干部结对,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完善和落实公开审查、案件信息查询等制度,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从严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违规使用警车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检察人员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注重检察文化建设,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干警道德情操。以“百家讲坛”为平台,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激励干警在理论上提高,在实践中创新。加强检察科技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检务保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阳光总在风雨后。五年来,县检察院连续三年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驻看守所检察室第三次荣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法警大队被评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法警编队管理示范单位,一名同志被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反贪局、公诉科、监所科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5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6名干警获市检察院通令嘉奖,1名干警获市政法之星特别贡献奖,侦查一体化、民行检察、检察宣传工作在全省部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发展不平稳,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服务大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业务机制改革与创新需进一步加强;在少数干警身上仍然存在一些特权思想、不良作风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现象。在此,我诚恳希望各位代表加强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帮助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2012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2年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六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六个有机统—”(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依法打击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以及“黄赌毒”等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分析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妥善化解进入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继续抓好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集中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保障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高度重视、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和实效,推进司法公信建设。进步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切实提升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落实和完善强化诉讼监督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与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关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要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夯实基层基础,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部署,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加大督察力度,确保检察权正确、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用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