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潜山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度综合考核奖惩的决定,潜山市人民检察院获第二类单位优秀等次,这是该院连续三年获得此荣誉。
近年来,潜山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现代化美好潜山建设”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下一步,潜山市检察院将牢牢把握服务现代化美好潜山建设这个中心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推动潜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