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潜山市人民检察院、潜山市公安局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青,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昌文共同为办公室揭牌。
揭牌仪式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及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刑侦大队有关负责人召开首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会上,检警双方围绕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工作内容、运行方式等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并就如何高效开展案件会商、监督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充分交换意见。
会议指出,要认真领会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共建共享理念,从双赢多赢共赢角度求同存异,积极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要用足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个平台,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沟通协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确保机制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办公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细化办公室工作流程,充分保障检警侦查监督的相互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潜山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贯彻落实高检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不断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检警双方将不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合力、执法效率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潜山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指派拥有丰富侦查监督和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员额检察官作为常驻检察官,同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为着力点,通过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方式,有效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和质效,为平安潜山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