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该部法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重在解决影响长江流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重点领域、关键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凝聚全社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共识,3月2日下午,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市法院在梅城镇东关社区开展了以“携手保护长江水 共筑潜山生态美”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市检察院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和宣传彩页,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学习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重点内容,着力提升社会公众的长江大保护意识。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联合巡查等方式,着力发现长江水系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为建设和谐美丽的生态潜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