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潜山市检察院就该院正在办理的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居委会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该案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对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予以说明,以便参加听证会人员充分了解案情后作出客观、独立的表决。
经过表决,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综合听证会各方的意见,该院对江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与会代表对检察机关温情执法,既讲法度又有温度,依法审慎办理涉农案件给予了充分肯定。该案的成功办理,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为民司法良好形象,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